亳州谯城区:药材购销起分歧 法院快执护权益

时间:2023-01-04 10:25:46 稿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近日,谯城区法院执行法官快执快结,不到10天时间就把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全部案款执行完毕,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据悉,申请人安徽某制药公司是一家具备中药饮片生产与销售的公司,被执行人上海某医药公司因经营需要从申请人处购买中药材、中药饮片。双方于2019年1月1日签订《中药饮片合作销售协议》,协议约定申请人向被执行人销售中药材,被执行人按照申请人开出发票的货值金额汇款至申请人账户。协议签订后,被执行人分批从申请人处采购中药材,货款共计817893.03元,后支付400000元货款后余款至今未付,申请人多次催要未果,遂起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上海某医药公司于判决生效七日内向申请人安徽某制药公司支付货款417893.03元及逾期付款损失。被执行人至今未付,申请人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送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执行法官尝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未果。执行法官只好把重点放在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上,经过逐一分析摸排,发现之前申请人保全的一个银行账户内最近有大额进款,可足额划扣,遂立即对该账户进行了足额划扣,并及时支付给了申请人。(李亚)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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