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区:善意灵活执行让“两难”变“双赢”

时间:2023-01-05 10:48:46 稿源:安庆晚报

  截至2022年12月29日,大观区法院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中,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秉持善意原则,灵活采用查封、解封强制执行措施,允许作为被执行人的安徽某科技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实现共赢,已执行到位997万余元。

  依据生效《民事调解书》,安徽某科技公司应支付安庆某燃气公司天然气费1348.95万元及违约金。安徽某科技公司未履行义务,2022年11月8日,安庆某燃气公司向大观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合肥调查安徽某科技公司的财产状况和生产经营状况,并发起网络查控和点对点查控。

  经调查,安徽某科技公司无力偿还所欠的天然气费,但是该公司尚在经营,生产了大批的玻璃产品,且已被大观区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实现,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在法官的调和下,申请执行人同意安徽某科技公司正常售卖所生产的玻璃产品,并通过法院根据订单逐步进行解封,货款直接汇缴至法院账户,进而交付申请执行人。2022年11月18日至12月29日,大观区法院陆续收到90笔货款,已执行到位997万余元。(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通讯员 聂姗姗)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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