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法院:冻结保单见成效 主动还款促结案

时间:2023-01-09 13:13:47 稿源:石台县人民法院

  近日,石台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保单现金价值采取冻结措施,促成双方和解,成功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该案件圆满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5月,檀某与张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经判决,张某需偿还檀某借款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未履行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以其丈夫去世后,其生活困难,且该笔借款为其丈夫所用,不愿履行生效判决。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账户、不动产、车辆、保险等进行全面查询,经查,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有保单具备现金价值且不属于不宜执行的保单范畴,遂依法予以冻结。执行干警在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利益后,组织双方和解,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经过多次沟通,檀某表示理解张某丈夫去世后其生活难处,张某也意识到法院生效判决其应当履行,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张某一次性履行45000元,檀某自愿放弃余款5000元及利息。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采取情法并用,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同时采用冻结保单的形式有力震慑被执行人,促成双方和解,案结事了。下一步,石台法院将继续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方式方法,用心、用情、用法做好各项执行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