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法院:逃避执行躲至庐江 拘留所里过春节

时间:2023-01-16 10:02:28 稿源:肥东县人民法院

  1月12日,被执行人张某梦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隐匿行踪逃至外地,被法院依法处以15日司法拘留。

  2021年9月,张某梦与左某合伙经营家电生意,因进货出货都是张某梦通过网络单独完成,左某无法参与经营,双方产生纠纷。2021年10月,经过协商左某退伙,经过三轮结算后双方共同确认张某梦应当支付左某退伙款87万元,张某梦向左某出具借条并向左某作出还款计划约定年底付清。然而直到2022年6月,张某梦仅支付几万元,左某无奈将张某梦诉至法院。

  肥东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张某梦支付原告左某退伙款808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梦未按期履行义务,左某向肥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梦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责令其限期申报财产、履行义务,但张某梦一直推脱,逃避履行。执行法官沈建国多次赴张某梦家中查找其下落,均未能发现其踪迹,沈建国法官知道张某梦为了逃避债务定是逃往了外地。春节将至,为了让申请人过上一个安心年,沈建国法官开始了走访和调查,1月10日,终于查到线索,张某梦可能在庐江县石头镇,沈建国法官立即给石头派出所提起协查。不负所托,石头派出所民警找到了张某梦并将其带至派出所内看守,沈建国法官迅速带领书记员和法警奔赴石头派出所,1月11日上午,成功将张某梦“接回”法院。

  经过沈建国法官反复督促,从法理和情理上对张某梦进行说服教育,张某梦仍态度坚决,拒不履行义务,也不愿与申请人沟通协商。最终,鉴于张某梦逃避执行的恶劣行为,法院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1月12日,张某梦被关押于合肥市女子看守所,至农历新年只有8天,这下张某梦要在拘留所里过大年了。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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