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义安区:亲赴现场促拍卖 助企纾困不停歇

时间:2023-02-03 10:52:54 稿源: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某贸易公司(甲公司)与某科技公司(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义安区法院于2021年11月依法作出判决,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货款150余万元,甲公司有权就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判决生效后,乙公司仍未付款,甲公司于2022年2月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约定若任一期款项未能按时支付便评估拍卖抵押物,案件终结执行。后乙公司未能履行协议,案件恢复执行,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有买家有意竞买,但对案涉抵押物“生产线设备”的范畴不明确,承办法官积极与当事人双方及买家联系,并于2023年1月31日赶赴乙公司住所地,促成各方现场确认生产线设备范畴,拍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义安区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加大执行措施适用力度,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提取、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涉案财产,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故意逃避、抗拒执行等行为,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杨浩)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