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善意文明执行 司法拍卖暂缓处置房屋

时间:2023-02-04 16:28:57 稿源:砀山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张某罚金、违法所得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其已在监狱服刑,其名下除一套房屋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了解到此情况后,砀山法院执行干警一方面对张某名下房屋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提起网络询价;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张某家属,与其沟通,建议其积极筹措案款,尽快协助张某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将拍卖房产相关事宜予以告知,请其配合法院工作。

  张某家属得知居住房屋将被拍卖后,向法院提供唯一房屋证明,称房屋如被拍卖,其家人将无处可居,请求法院暂缓拍卖,并承诺将积极筹措资金,早日缴清案款。核实证明真实性后,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与张某家属协调先行交付案款10万元,并写下保证书在两个月内缴清剩余案款。随后房屋拍卖暂缓两个月进行。

  2023年2月1日,张某家属来到法院,缴纳剩余案款48.9万余元,案件全执结。

  选择合理的执行方式是一种执行智慧,通过考量实际情况,给被执行人财产设置“宽限期”,保障当事人利益诉求的同时最大限度保证了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充分体现砀山法院革新文明执行理念的成效。(惠芳 张磊)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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