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法院跨越千里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1月31日,涡阳法院执行干警跨越浙皖两省市,行程1200余里路顺利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
“这个案件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你们怎么还能找到我?”看到法院执行干警,时某显然有些慌乱。
“只要你没有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这个案件就不算结束,你逃到天涯海角我们也会找到你!”执行干警严厉的说道。
事件源于2009年,原告郑某与被告时某经中间人介绍相识、相恋。后经中间人说合,被告时某经其父收受原告郑某156000元,其中46000元作为彩礼款,110000元作为婚后建房款。同年,郑某和时某举行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期间,二人感情一般,时常生气争吵。2012年农历正月15日,二人又因生活琐事争吵后,被告时某外出后再也没有回到婆家生活。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一直未能协商解决,为此原告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彩礼及建房款156000元。
案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时某返还给原告郑某建房款11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郑某于2014年申请强制执行,后经两次恢复执行,均未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也和法院玩起了“捉迷藏”,执行法官曾多次到其老家查找被执行人行踪,但是迟迟没有线索,案件一直没有解决。
功夫不负有心人,2023年1月30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了一条线索,执行法官便立即开展调查,终于发现被执行人现居住在浙江衢州的一个小村庄内。得知这个消息一小时后,涡阳法院执行局干警迅速出击,于当晚7点出发,连夜赶往浙江衢州。驶过六百多公里的高速后,又经过四十公里蜿蜒崎岖的山路,终于,1月31日,在当地法院、公安的配合下,执行干警成功找到被执行人时某。起初,时某并不配合,态度十分强硬。“你要是继续这样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我们将依法追究你拒执罪等责任…”,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时某态度缓和下来,执行干警趁机对时某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下,时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当场履行了30000元,剩余款项达成和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顺利执结。(张珂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