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法院:撞伤他人未赔偿 法官释法促案结

时间:2023-02-07 12:10:12 稿源:阜阳日报

  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促使其履行赔偿义务,使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2021年8月6日10时许,王某驾驶两轮电动车行驶至界首市乡村公路某路段时,与李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事故致李某受伤。经界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后,李某对王某因事故造成的损失未予赔偿提起诉讼,界首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王某赔偿原告李某各项经济损失2.25万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案件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王某仍不肯履行义务。为尽快执结该案,执行法官将王某传唤到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法律后果。经过耐心劝导,王某表示愿意支付赔偿款。随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一次性向李某支付赔偿款2万元,李某放弃余款。至此,该案圆满执结。(记者 张凯培 通讯员 聂涛)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