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法院:交通事故拒赔偿 强制拘留促执结
2月15日,全椒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该案件辗转周折三年,终于尘埃落定,案结事了。
2018年11月,倪某某驾驶的货车与陈某驾驶的半挂车相撞,造成倪某某车上的乘坐人李某某受伤。经交警认定,倪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某无责任。因赔偿金额协商未果,李某某将倪某某起诉至全椒法院。2019年9月,法院经审理判决倪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李某某281974元。判决生效后,倪某某却多次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李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通过多方查找,仍未发现倪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该案件执行搁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但案件“终本”并不意味就此“终结”,全椒法院始终贯彻落实“终本不终案”理念,2023年2月8日,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李某某提供的线索,将倪某某依法拘传至法院,再次责令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否则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面对执行法官的多次释法明理,倪某某仍拒不配合,最终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惩戒措施。恐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压力,拘留期间,被执行人倪某某的家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协商还款事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倪某某的家人按协议约定代为履行了145000元的赔偿款,余下赔偿款李某某自愿放弃,该案件执结完毕。(徐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