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法院:激励守信 37人次被移出“黑名单”

时间:2023-03-06 12:51:44 稿源:祁门县人民法院

  日前,祁门县法院公布2022年度失信被执行人“白名单”,共计37人次,涉33起执行案件,被纳入失信后主动履行金额达3407352.96元。


  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

  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哪些情形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什么是白名单?

  是指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主动履行完毕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且经申请人提出对被执行人予以屏蔽申请的信用修复人员名单。

  如何确定是否从失信名单系统中删除?

  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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