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法院:灵活办案促执行 信访隐患巧化解
“不用搬走真是太好了!我们这就和新房东签合同,从这个月起租金交给新房东。”近日,在绩溪县城某沿街店铺里,胡某等承租人异口同声地说。
2022年9月,休宁县法院受理休宁某银行申请执行汪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因汪某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拍卖其位于绩溪县城的8套店铺。汪某某承诺全力配合法院拍卖,并称其已与租户充分沟通过,一旦拍卖成交立即搬走。2022年12月,买受人汪某以130万元最高价成功竞得。不料,租户们却迟迟不肯搬走。今年2月,买受人汪某致电执行法官,要求法院立即强制腾空,情绪十分激动。
考虑到强制腾空成本高,且不利于社会和谐,执行法官反复思考,探索最佳执行方案。为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执行法官决定实地考察,遂于3月2日赶至绩溪。执行法官首先向被执行人汪某某言明利弊,要求其退还多收的房租。随后,马不停蹄地约见8个店面的5位租户,一一核实租金支付情况及租赁到期日,了解其是否有续租意愿。
“我们当然想续租,搬来搬去多麻烦。但老房东多收的租金要退还我们。另请求法官帮我们做做新房东工作,房租就不要涨了。”租户们纷纷表示愿意续租,为促成买受人与原租户达成租赁合意,执行法官当场约见买受人汪某,耐心与其沟通:“有舍才有得,如你们同意,今天便可签合同,3月开始收取房租……”考虑到强制腾退后,店面还要继续寻租,短期内租不出去必然造成损失,汪某最终同意了执行法官的方案,并承诺房租不涨。
至此,远在外市的8个店铺仅用1天时间顺利完成交付,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