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跨省千里寻“踪迹” 联动执行破难题

时间:2023-03-13 17:21:56 稿源:黟县人民法院

  近日,黟县法院在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积极配合下,顺利执结一起债务纠纷,涉案金额达51万余元。

  孔某、邢某与洪某系熟人关系。2021年2月,洪某向二人借款5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后孔某、邢某多次催促还款均无果,遂诉至法院。经调解,洪某应归还孔某、邢某本金及利息共51万余元。后洪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孔某、邢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洪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同时积极查找洪某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在查询到洪某名下的个体工商户于济宁中院有一笔即将执行到位的到期债权后,执行干警立即与济宁中院执行法官进行联系并核实确认。但现实的困难是,虽有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但在是否可以逆行适用上并未有明确规定。

  “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执行干警将案件汇报局领导后,决定主动出击,既全面调查确认被执行人名下个体工商户的实际经营情况,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耐心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洪某同意用其名下个体工商户的到期债权来偿还本案执行案款。在得到洪某的书面承诺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和济宁中院执行法官进行沟通,并就案款提取办理相关委托事项。仅用3日,济宁中院就将案款划拨至黟县法院案款账户。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加强与兄弟法院、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常态化执行联动机制,是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之有效的手段。近年来,黟县法院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单位的协作配合,在查人找物、财产保全、司法拍卖、执转破等工作上通力协作50余件次,及时兑现执行案款200余万元,奋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和成效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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