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法院首次通过网络查封被执行人房产

时间:2023-03-14 14:55:26 稿源:休宁县人民法院

  3月10日,伴随着第一份不动产网络查控回执的生成,休宁县法院不动产查封工作驶入“指尖秒办”的快车道。

  休宁县法院受理的某石材厂申请执行姚某建设工程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全方位查控,扣划到位案款5600元,但与申请标的7万元相差甚远,对申请人而言不过杯水车薪。3月10日,申请人十分急切地向执行法官提供一条财产线索,称姚某在徽州区某镇有房产一套且近日有出售意向,要求法院立刻查封。

  按照传统线下模式,办理不动产查封时,需要2名执行干警携带司法文书、证件等前往该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办理,耗时费力,存在因查封不及时而被转移的风险。为避免被执行人抢先转移房产,执行法官决定通过“不动产信息共享和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办理。该项业务在休宁县法院系首次办理,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悉心钻研,虚心求教,仅用5分钟成功实现网络查封,申请人也为法院的高效执行点赞。

  下一步,休宁县法院将不断深化与不动产、车管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提升执行干警信息化运用能力,变“抽空办”为“即刻办”,变“柜台办”为“指尖办”,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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