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法院:情理辅法化纠纷 案件妥善执结

时间:2023-03-16 16:36:37 稿源:安徽法制报

  3月3日,伴随着挖掘机轰隆作业声的戛然而止,在执行干警和申请当事人的共同见证下,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涉赁合同纠纷案件设备拆迁工作圆满完成。

  2018年12月,江某某、汤某某夫妻二人与淮南某工贸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承租场地、厂房、鸡笼及清粪器等设施用于养鸡。租赁期满后,加之因镇政府修建淮河大坝征地需要,该场地、房屋、有关设施需搬迁并腾空。为此,申请当事人多次与江某某、汤某某协商,但夫妻二人置之不理。因双方未能达成搬迁协议,申请人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江某某与汤某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搬迁腾空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该案被执行人养鸡场设备较多,且鸡苗多为幼苗。为减轻被执行人的损失,执行法官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入手,引导双方当事人合理合法地解决问题。最终,在执行法官耐心劝说下,双方达成拆迁协议。至此,该案件得以妥善执结。(记者 吴文珍 实习生 陈旭 通讯员 杨存鹏)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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