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法院:为民为企抓执行 一日获赠三锦旗
3月27日一早,三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分别将锦旗送至舒城法院,感谢法院严格公正执行,保障了他们的权利。
束某某在余某某承包的工地从事瓦工工作,工程结束后,余某某尚欠4.4万元劳务工资未支付,束某某讨薪长达七八年,余某某每次都承诺尽快支付工资,但从未兑现。束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余某某支付束某某4.4万元劳务工资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多次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但未发现余某某名下有银行存款、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的工资款被拖欠多年,承办人决定继续深挖财产线索,扩大调查范围,力求将案件执行到位。经过不懈努力,承办人最终查询到被执行人购买了大额的商业保险,火速赶往保险公司强制执行,将工资款执行到位,保障了束某某的合法权利。
安徽某建设公司将工程项目分包给舒城某市政建设公司施工,工程结算时尚欠507.19万元工程款未支付,市政建设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安徽某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经过多方查找财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享有债权,及时向第三人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最终将500多万的工程款及利息全部执行到位,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福建某建设公司将工程项目分包给陈某某施工,工程竣工后,尚有19.3万元工程款未支付给陈某某,法院作出判决后,公司仍未支付工程款。陈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承办人发现该公司拖欠债务较多,缺乏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只能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但承办人继续深挖财产线索,经过一年的调查,最终执行到位15万元。
近年来,舒城法院坚持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将涉民生案件和拖欠企业债务案件作为重点执行工作,狠抓执行管理,力促案件执行到位。今年以来,共办结执行案件827件,执行到位金额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