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法院巧用“第三方代偿”化解涉房纠纷

时间:2023-04-12 15:36:48 稿源:宣城日报

  近日,广德市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巧用“第三方代偿”模式,顺利执结两起涉房纠纷,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圆满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2010年,姚某未经过房屋所有权人其母吴某同意或授权,擅自与郑某签订购房协议,将位于广德某小区内一套安置房卖给郑某。2022年5月,吴某将郑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郑某返还吴某房屋。2022年8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郑某一直以姚某未归还其购房款为由拒绝搬离房屋。2022年9月,郑某将姚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认定郑某与姚某之间签订的购房协议有效,姚某限期内返还郑某购房款及各项损失共计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姚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1月,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迫于压力,姚某表示愿意协商还清购房款,但郑某须先主动腾空并归还房屋;而郑某表示,姚某必须先一次性还清购房款,自己才会主动腾房。双方僵持不下,互不相让。考虑到两案具有一定关联性,执行法官决定将两案合并执行。

  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姚某家属终于松口,主动提出愿意将该房屋通过出售的方式来偿还欠款,并表示已找到意向买受人。得知这一情况,执行法官立刻联系意向买受人,意向买受人在实地看房后表示愿意购买,但对房屋腾空存在顾虑。为打消买受人的顾虑,确保案款能够及时到位,执行法官提出引入“第三方代偿”模式:由案外人将房屋首付款汇至法院账户作为保证金,郑某在首付款到账之日起5日内完成房屋腾空工作,剩余房款归房屋所有权人吴某所有。该方案得到了吴某、姚某、郑某及房屋意向买受人的一致同意。

  3月9日,第三方买受人将首付款打入法院账户,3月13日,郑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房屋已经腾空。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该案各方当事人及房屋买受人。当事人双方在法院完成了案款发放、交还钥匙、填写结案说明等手续。至此,两起涉房屋合同案件圆满执结。(阮洋 胡庆薇)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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