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南谯区:欠钱不还起纠纷 异地拘传促履行

时间:2023-04-13 09:10:46 稿源: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真的很感谢你们,没想到这么远,你们也能够快速出警,这么快帮我要回了借款”。申请人在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地对南谯法院执行法官说道。

  2020年9月,安徽某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杨某借款100万元。借款到期后,安徽某公司未能按期还款,杨某多次催要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安徽某公司偿还杨某10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安徽某公司未按生效判决内容履行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安徽某公司敦促主动前往法院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同时,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走访查找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某,也未发现其下落。4月12日中午,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的电话得知秦某当天将参加朋友的宴请,会出现在蚌埠市某饭店内,为防止秦某再次逃避执行,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申请人所述饭店。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到达饭店后,执行干警立即将刚刚赴宴的秦某在饭桌上成功围堵并拘传至法院。调解室里,执行法官对其耐心释法并告知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秦某表示认识到错误,开始联系亲友筹款,最终当场履行15万元并就剩余款项及还款事宜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吴丽君 王露露)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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