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法院:坚持不懈强执行 6年陈案终执结

时间:2023-04-21 16:24:48 稿源: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谢谢啦,你们辛苦了!”申请人丁某某通过微信向案件承办人表示感谢!

  原告丁某某与被告黄某某共同经营一家幼儿园。2017年,被告退出经营,经双方结算,被告欠原告17500元并出具欠条。被告一直拖延不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裕安区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偿还原告1750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依旧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依法向被执行人黄某某寄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其名下账户进行查控冻结,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人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户籍地进行调查走访,但由于其长期不在家,也未能联系上,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2022年6月,承办人获悉被执行人居住线索,立即前往其住所。在现场,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仍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4月19日,承办人再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院,承办人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劝说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坦言并非不履行,自己已履行部分金额,但申请人对已履行金额有争议。经双方再次沟通,最终就履行金额达成统一意见,被执行人一次性还款14000元,案件至此全部执行完毕。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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