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账户冻结寸步难行 主动履行求“解冻”

时间:2023-04-24 10:41:15 稿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近日,谯城区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候某、潘某名下的所有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后,迫于执行压力,潘某将拖欠申请执行人李某的借款本息合计64200元全部还清,该案顺利执结。

  2019年1月,候某、潘某以偿还贷款为由从李某处借款6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及利息。借款到期后,李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谯城法院起诉了候某、潘某,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分期还款协议。

  调解书生效后,到了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候某、潘某再次“违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9年8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候某、潘某,但二人均以不同事由拒不主动到庭协商还款事宜,执行法官见状,主动到二人的住处寻找,经过多方打听,找到了候某,当时由于候某腿部受伤,行动不便,经执行法官主持调解,李某与候某再次达成和解,双方和解后,候某仍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还款。当执行法官再次到候某住处寻找时发现其已搬离。事后,执行法官多次尝试电话联系候某、潘某,但二人拒不接听电话。

  2023年3月17日,李某向法院申请恢复对该案的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立即对该案进行了恢复立案执行,及时对候某、潘某的名下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进行查询,鉴于候某、潘某前期躲避执行行为恶劣,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二人名下所有的账户采取了司法冻结强制措施,当二人发现其名下所有账户被司法冻结后寸步难行,主动联系上执行法官要求立即还款并解除二人名下所有账户的冻结强制措施。(曹友喜)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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