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法院:凌晨拘传治好被执行人“拖延症”
“你相信我,我保证今天百分之百把钱付到位!”被执行人汤某某向宁国法院案件承办人承诺道,但这已经不是案件承办人第一次听到了,从4月9日开始,案件承办人听汤某某的承诺已经连续听了10天,但是案款却没能像他承诺的那样“百分之百到位”。
这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汤某某手写保证书,承诺每年还款若干,张某某相信了汤某某,让其按照承诺按期履行。但每到还款期限,汤某某都不能自觉履行,需要案件承办人不停地打电话催促,但汤某某还是一拖再拖,往往几个月后才能支付到位。
今年春节前夕,又到了汤某某该还款的日子,在案件承办人的催促下,汤某某仅履行了部分案款。案件承办人联系到汤某某,并将其传唤到庭,督促其补齐还款金额。汤某某当场承诺4月10日前将去年未能支付的案款补齐,并在4月15日再行支付2000元。案件承办人电话联系张某某,征询张某某的意见,张某某表示愿意再相信汤某某一次,暂不申请对汤某某采取拘留措施。
4月9日,案件承办人电话联系汤某某,催促其还款,便有了本文开头汤某某所说的话,但汤某某一如既往地“爽约”了。从4月10日起,案件承办人每天都会给汤某某打电话,催促还款,汤某某也每天都会向案件承办人“承诺”,当天必定付款,这样的情况足足持续到第10天。案件承办人再次拨打汤某某的电话,这次汤某某不仅“百分之百承诺”,甚至用家人的名义发下重誓,案件承办人感觉今天案款应该能够到位了。第二天一早,案件承办人打开“一案一账户”,账户内余额处显示的“0”非常刺眼,汤某某又一次没有履行承诺,此刻,案件承办人对汤某某的信任度也降至为零,汤某某不仅言而无信,甚至拿家人名义起誓如同儿戏,他的“拖延症”该治了!
近日,宁国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凌晨4时许,案件承办人来到汤某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在警车上,汤某某仍然“口若悬河”,企图让案件承办人再相信他一次,这次案件承办人对其未予理睬。汤某某被拘传至法院后,感觉到这次气氛与以往不同,在执行强制措施的威慑下,终于将案款支付到位,并表示以后一定按期履行,再不会犯拖延的毛病。申请人张某某对法院的倾力执行大为赞赏,至此,案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