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法院:网上曝光后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时间:2023-05-05 16:56:16 稿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法官,我愿意主动履行债务,能不能撤销对我的限高措施和网络曝光?”近日,谯城区人民法院接到被执行人李某的电话,主动要求到庭履行还款义务。

  2020年,李某因做生意向吴某借款约10万元,李某向吴某出具借条一份,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欠款到期后李某偿还利息及本金合计2万元,剩余8万本金未还,吴某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吴某偿还借款8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未按判决书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系统查询,发现李某名下并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后经执行法官调查,被执行人李某长期奔波在外,下落不明。2023年2月,根据申请人吴某申请,谯城法院将被执行人李某纳入曝光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鼓励群众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敦促被执行人主动还款。被采取网络曝光和限高措施后,被执行人李某明显感受到压力,于是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偿还借款,申请人也表示愿意做出让步放弃利息,李某于当天将案款8万元一次性履行完毕,法院也撤销对李某采取的强制措施,至此案件顺利执结。(徐鹏)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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