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法院:占用房屋惹纠纷 法院调解促履行

时间:2023-05-10 14:46:35 稿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近日,谯城区人民法院古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财产损害纠纷并当场履行。

  王某甲等五人与王某乙系同村人,2014年3月,王某甲等五人为修建道路将王某乙位于本村的房屋占用,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补偿王某乙29000元,并当场支付9000元,剩余补偿款未付。后王某乙多次找王某甲协商,请村小组、村委会调解均未解决纠纷,王某乙遂将王某甲诉至谯城法院。

  古城法庭立案受理后,考虑到案件纠纷长达十年,一纸判决对双方矛盾的化解效果可能并不理想,故委派人民调解员李莉进行调解,希望彻底化解双方心结。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解释、调解,王某甲等人表示同意支付王某乙补偿,至此,双方达成一致,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后,这起延续近十年的纠纷顺利调解,王某甲主动到银行取钱,并在法庭支付了20000元补偿款及案件受理费。(明振亚)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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