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法院:拒不执行判决罪宣判 一判解五案

时间:2023-05-15 15:02:05 稿源:蒙城县人民法院

  “被告人金某珍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日前,蒙城法院宣判一起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促进三起执行案件圆满解决,顺利化解两起涉执信访。

  几经波折:一起普通纠纷,多项措施无果,引发两起信访。

  2012年,金某珍、马某夫妻向刘某锋借款并约定利息,刘某锋多次催要无果提起诉讼。蒙城法院判决被告金某珍、马某偿还刘某锋借款本金165.8万元及利息。金某珍、马某不服该判决申请再审被驳回,后金某珍一直对判决不服,申诉、信访不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金某珍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刘某锋于2018年3月26日申请蒙城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蒙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金某珍、马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承担的法律后果。2018年至2019年间,执行干警奔赴多处,在采取了多项执行强制处置措施后,债务仍未得到清偿,案件陷入僵局。一方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一方认为自己最初借钱是转借他人且没要利息差是帮忙,刘某锋也开始频繁信访。

  重拳出击:找准案件突破,拒执予以判刑!

  僵局很快出现了一线转机,2020年1月12日,金某珍与未经法院判决的案外人签订“抵付协议”,在未清算债权债务和未列明抵付清单的情况下,将其未申报的正在经营店铺的机器设备及布匹分别以5.7万元、100万元抵付给案外人,仍不执行生效的法院判决。执行法官在得知这一线索后,结合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和前述行为,当机立断,经合议决定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2年6月15日,蒙城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决被告人金某珍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巧解“疙瘩”:助力三起执行,化解两件信访。

  被追究刑事责任后,金某珍慌了神,立即主动联系办案法官,积极配合请求予以和解,表示愿意偿还债务以期取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办案法官看到案件有所转机,趁热打铁将涉及金某珍的其余两起执行案件迅速一并召集协商。通过对申请执行人的感情攻势和对被执行人的释法析理,以及三起同一被执行人案件共同见证调解,最终四方握手言和,被执行人金某珍按约定履行了协议内容并取得申请人谅解,后被终审判决改判免予刑事处罚。

  信访案矛盾深、化解难度大,办案法官利用下班甚至假期时间和两个信访人“掏心窝子”交流,这样的“双向奔赴”持续了一年。可能是深夜接待室的通明灯火,可能是释法析理时的一杯热茶,信访人金某珍和刘某锋的抵触抗拒心理逐渐消散。回想一年来执行干警一遍又一遍的耐心解释,一次又一次的执行和解,金某珍和刘某锋都被深深震撼感动着。“我同意息诉罢访!”至此,两起长达一年的信访案件顺利化解。(李鹏 李天予)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