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法院:雷霆执行佑民生 司法为民暖人心

时间:2023-05-18 17:05:11 稿源:长丰县人民法院

  为贯彻落实长丰县人民法院“正作风·暖民心·提质效”工作主题,进一步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近日,长丰法院执行局掀起新一波执行行动高潮,承办法官们一方面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向失信被执行人施压,另一方面对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刚柔并济,善意文明执行,顺利执结了一批涉民生类案件,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申请执行人邢某某、孟某某与被执行人安徽某装饰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承办法官依法将该公司负责人拘传至法院。在了解到案情后,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赵新挂帅出征,直奔执行第一线,对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进行耐心细致调解,并强调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历经一个小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支付第一笔案款20万元。

  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苏州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法院立案执行后,发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补正后未送达给当事人,执行依据未生效。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苏州某公司当场履行75000元。该案一次性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对该院的执行结果表示满意。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另案受刑事处罚,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时隔八年被执行人服刑期满主动到法院履行14530元,案件彻底了结。

  申请人冯某某与被执行人定远县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因公司已未实际经营,未向冯某某支付医药费等相关费用,而冯某某因疾病缠身生活困难。经过承办法官长达一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股东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同意按照判决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同时,考虑到申请人冯某某急需用钱治病,承办法官据理力争,要求被执行人当场可以履行部分义务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被执行人也对当初的行为感到愧疚,当场向法院账户转账付款10万元,以此表达自己的歉意。

  “秉公办事,执法如山;公正执法,公道人心。”为感谢承办法官在本案中的辛勤付出,申请人冯某某当天即向执行局送来了锦旗两面。金碑银碑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锦旗承载了百姓对法官的赞誉、感谢和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更加坚定了法院致力于为民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信念和信心。

  民生事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长丰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将以更昂扬的斗志投身执行工作,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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