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法院:巧用执行措施 执行到位200万元

时间:2023-05-26 11:02:26 稿源:安徽法院网

  近日,桐城市法院执行局善意执行,将一起涉重点行业企业案件高效执结,让企业感受到司法温度,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安徽省无为市某建筑有限公司因承建某高铁连接线工程,向申请人安徽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租用十字盘扣支架、工钢及连接件等材料,余某签订书面担保函提供担保。后经计算,无为市某建筑有限公司尚欠租金及赔偿款200多万元,申请人安徽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索要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无为市某建筑有限公司承诺于2022年12月15日之前支付200万元,余款于2023年6月30日前付清。后因被告未按期履行,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无为市某建筑有限公司及余某的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得知账户被冻结,无为县某建筑公司立即委派代表前来,告知因该公司正在承建县政府重点工程,急需账户资金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如账户一直被冻结,会对在建工程造成重大影响。得知这一情况,执行法官立即通知申请人公司代理人进行协商,最终由无为县某建筑公司提供保证人进行执行担保,并承诺3日内代无为市某建筑公司还款200万元,申请人公司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并主动放弃了部分款项的执行请求,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执行法官当即解除了对无为市某建筑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严娅 董海奎)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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