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法院“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启动

时间:2023-06-05 16:37:11 稿源: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6月1日,铜官区人民法院迅速落实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集中重点执行劳动争议、抚养费、交通事故赔偿等纠纷,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文胜指挥,启动该院“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

  本次行动共派出7个执行小组,其中5个行动组在市区内展开入户摸排、拘传、扣押车辆等执行措施,另2个行动组分别于凌晨出发前往武汉、池州两地查找被执行人及查封不动产等。

  冒充“哥哥”露马脚,

  火眼金睛识骗局

  邰某在某公司购买货物,欠某公司货款11000元,拖欠了3年都未归还。强制执行中,邰某及其财产如人间蒸发一样,毫无线索。经过执行法官不懈查询,发现邰某可能住在某小区,该小区内及有关部门也未留下邰某任何登记信息。

  执行法官来到该小区,面前这人却自称其为邰某“哥哥”,在执行法官反复追问下,邰某“哥哥”心理防线终于崩溃,再也编不出关于其“哥哥”的任何谎言,承认他就是邰某本人。执行法官将邰某带回法院,等待邰某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未签劳动合同

  善意执行解纷争

  申请执行人柳某通过网上应聘方式于2022年9月到被执行人某房产公司工作,月工资4000元,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某房产公司未发放柳某2022年11月份及12月份(实际出勤天数16天)工资,后柳某向被执行人提出离职申请。

  2023年2月,该院判决某房产公司支付柳某工资6300元、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8000元、未缴纳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2000元。

  执行中,承办人多次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并前往其住所地了解公司经营状况。通过多番努力,终于联系上了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余某。余某表示公司自今年以来出现一些困难,并在积极回笼资金,希望法院能组织执行和解。面对柳某的殷切期望和某房产公司的实际困难,加上余某在外地,承办人先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了解各自诉求。柳某表示公司未和其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损害了合法权益。余某表示公司人事疏于管理,又出现经营困难,希望能取得柳某谅解。经承办人“背靠背”多次调解,余某个人同意替公司偿还该笔债务,柳某对赔偿数额也做出了让步,余某付清柳某1万元后,双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二轮车互撞

  唯有“真诚”方得解

  2021年9月,章某骑行无号牌二轮电动车与李某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使两车受损、双方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章某与李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章某各项损失合计34000余元,因李某未购买交强险,该院判决李某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章某8100元,余款按李某承担60%责任比例予以赔偿,故判决李某应赔偿章某各项损失23000余元。李某在交通事故中亦有损害,各项损失合计32000余元,考虑到本案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和本地司法实践,该院认定章某承担40%赔偿责任,即章某应赔偿李某13000余元。

  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向对方履行,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结合双方互为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承办人将两案合并执行,对双方债务进行抵销后,李某还应赔偿章某损失1万元。经核对李某的身份信息,承办人发现李某已到退休年龄,可能有退休金。承办人从该处入手,要求李某如实申报财产。李某说其每月有2500余元的退休金,承诺4个月内付清。经向社保部门核实,李某的陈述属实。由于李某如实申报财产、付款态度真诚,章某申请解除了对李某的全部强制执行措施,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被执行人在警车上作出还款承诺。

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劳务费9万元,案结事了。

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住所,了解被执行人家庭情况、向其家人送达执行材料。

承办人利用午休时间,组织当事人协商长达2个小时,促进案件执行和解。

将被执行人送往医院体检,倒逼其履行还款义务。

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送往拘留,彰显执行强制力。

法院干警现场扣押被执行人名下奥迪车辆一台。

  本次行动,共出动干警56人,警车6辆,入户摸排案件20余件,执结涉民生案件25件,执行到位金额达110余万元。72%的涉民生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在这次集中执行中拿到执行案款,17人慑于执行威慑力主动履行了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另8起案件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车辆、存款等各类信息200余条,拘传5人,拘留2人,扣押车辆1台,将38名未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铜官区法院紧密按照安徽省高院、铜陵中院统一部署,在“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中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守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有温度有力度的民生答卷。(马玉会)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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