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法院 :判后调解不止步 调执结合化两案

时间:2023-06-15 15:49:42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月8日,蒙城县人民法院板桥法庭判决后继续调执结合,一次性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和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两起案件具有关联性。离婚案件系刘某诉丁某某离婚,刘某为肢体残疾,丁某某患有精神疾病,该离婚纠纷在本院共计起诉5次,双方分歧大、矛盾深,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刘某一次性补偿丁某某30000元。另一起追偿权案件系丁某某的母亲王某某诉刘某、丁某某支付丁某某精神病发期间,王某某代出的医疗费用,法院判决刘某给付王某某4500元。

  办案法官考虑到两起案件具有特殊性且当事人都患有疾病,庭前就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依法作出判决。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后,王某某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要提起上诉。本着彻底化解矛盾的理念,办案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继续对王某某开展细致、耐心的判后答疑工作,并再次对案件进行调解。

  经过办案法官多次耐心释法说理,王某某撤回上诉申请,刘某一次性给付王某某现金34500元。

  至此两个案件彻底结束,一方当事人现场履行给付义务,亦让案件无需进入执行环节,大大减轻了双方诉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蒙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调执结合,多措并举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李秋诺)

编辑:徐晏秋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