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法院开展“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

时间:2023-06-16 10:21:37 稿源:泗县人民法院

  为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全心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及要求,6月14日,泗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该次集中行动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刚洁带队指挥,共计出动警力43人、警车7辆,邀请四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见证,县电视台全程跟踪报道。

  “活封造血” 助企业修复诚信

  涉执企业为泗县某轴承公司,因未足额支付申请执行人工资款致被申请执行。该案承办人通过实地走访发现轴承公司因生产经营遇困导致该公司未能及时支付工资款,并非主观恶意拖欠申请执行人工资款。

  案件承办人决定一方面采取对轴承公司机器“活封”的方式,允许该公司在不转移机器的情况下正常生产经营,督促其通过妥善经营及时履行义务。另一方面,通过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商讨履行方案,最终双方同意以轴承公司生产的商品抵付该笔工资款。集中行动当日,为保证商品交付顺利,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刚洁,执行局局长丁克武与该案承办人一同前往该轴承公司,对交付商品进行现场查验。经查验核对无误后,该批商品成功交付申请执行人。

  善意执行促和解

  2017年12月,李某与妻子从宋某手中借到20万元用于周转。因李某及其妻子未按时偿还,宋某诉讼来院。经审理判决,李某与其妻子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日偿还宋某借款及支付相应利息。因李某与其妻子未按时履行,宋某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行动当日,案件承办法官通过提前布控将李某拘传归院。鉴于李某现仅靠在菜市贩卖猪肉营生,不具备一次性支付全部借款的能力。为了保障李某家庭的正常生活,经承办法官调解,宋某与李某达成和解,李某将以分期支付的方式履行义务。达成和解当日,李某将首期款20000元现场支付给宋某。

  强制威慑助执行

  2018年10月份,王某以急需用钱为由向邢某借到30000元用于周转。后经多次催要无果,邢某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邢某该笔借款,但王某未如期支付,邢某遂来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王某仍旧以没钱支付为由,搪塞、躲避执行。执行行动当日,接到举报线索,反映王某现在家中,承办法官火速前往王某住处,将王某从睡梦中拘传归院。承办法官现场正告王某,鉴于其对抗执行的行为,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面对执行惩戒威慑,王某表示愿意先支付一部分借款,余下借款将按期支付。经与邢某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现场将首期款10000元支付。

  行动当日,该院共计拘传13人,拘留6人,执结11件(和解8件),执行到位案款27.9万元。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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