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法院开展“惠民暖企”端午集中执行行动
凌晨五点多,晨曦徐徐拉开帷幕,一张网也正在悄悄撒下。
“行动开始,出发!”随着一声令下,寿县人民法院32名执行干警迅速行动,7辆警车鱼贯而出,警灯闪烁,一阵阵警笛声犹如利剑般划破了万籁俱静的清晨。
6月21日,寿县人民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端午集中执行。抓住被执行人返乡过节的关键时机,聚焦涉民生、涉企业、涉金融案件,兵分两路,分片拉网,集中攻坚。行动过程中,执行干警们严守工作纪律,依法规范执行,执法记录仪实时记录并传输行动画面至执行指挥中心,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执行。截至当天下午4时许,共拘传3人,拘留7人,结案3件,和解案件3件,执行到位金额11万元。
执行现场
5点50分,到达古城内西街卫生巷
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被执行人宋某共借申请执行人张某本息共计37万余元,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承办法官依法将其列入行动拘传名单中。宋某家的大门虚掩着,法警带头推门而入,一个身形消瘦的老太太从里屋走了出来,待执行干警表明来意,老太太寒着脸一口咬定儿子不在家。未达目的,承办法官心里也抻着劲,环视四周,一条水泥楼梯连接的平台上还有一间平房。使个眼色,两名法警紧随其后,三人大步流星地上了楼。果然此处有惊喜,听到楼下动静的宋某此时正在小平房里猫着呢。待其换上衣服鞋子,法官当即宣读《拘留决定书》,宋某被法警押上了警车。
执行现场
5点53分,第一组到达双桥镇申桥街道
申请执行人傅某某与被执行人朱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86余万元。执行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到期还款协议,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周某某仍不为所动,多番搪塞。后申请执行人向寿县人民法院提出拘留申请,在申请人的配合下,执行小组一早就赶到朱某某所在的企业临时住所内,将其逮个正着。在代表委员的见证下,承办法官宣布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执行现场
6点34分,到达正阳关镇枸杞街道
“停下,快点靠边停车!”法官下车拦停一辆拉满黄砂的蓝色时风四轮农用车,被执行人张某将头探出窗外,阴沉着一张脸,嘴里还在喃喃地絮叨。
张某和他在结婚后不久便退婚失联的女儿,因为拒不归还男方家167344元的彩礼钱,成了婚约财产纠纷的被执行人。法官多次联系督促,张某总是不着调地说着自己的“理”采取拖延战术,后期更是直接拒接电话,躲避执行。
十几名干警陆续围在车子周围,过往的群众也停车驻足,见此阵仗,张某也没了脾气,乖乖下车配合法警戴上手铐。
执行现场
9点30分,到达众兴镇
申请人姜某申请执行段某、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125000元。段某与王某是夫妻关系,执行干警赶到两人家中时,只看到王某一人,几个房间轮番搜了一遍,也未找到段某身影。执行干警果断将王某拘传,并让王某联系段某说明情况,尽快凑钱还账。送拘过程中,段某经多方筹措后,通过微信向承办法官转账履行20000元,并承诺剩余案款于明年年底前还清,双方达成一致,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临时解除了对王某采取的拘传措施。
自省高院5月31日动员部署“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以来,按照市中院要求,寿县法院闻令而动,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重点突破“五项工作”,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组织到破产企业动员腾退厂房,助推12家园区企业“腾笼换鸟”;对涉民生和涉信访案件,邀请基层组织人员参与,灵活采用搜查、扣押、拘留、拘传措施;对涉党政机关的两起案件,积极沟通协调,一件全部执行到位,一件案款已纳入给付预算,义务主体申请提存保全;在执的一件涉恶财产刑678万元已控制到位,查封的不动产正在二拍中,竭力保证“黑财清底”;对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发挥“一次有效执行”模式和执行事务中心的作用,快速执结16件,到位金额56万元。6月1日以来,寿县法院共拘留被执行人7人,拘传21人,搜查到位现金11000元,扣押轿车一台,执结案件138件,执行到位金额2027万元,用实际行动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换成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