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法院开展第三次“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

时间:2023-07-18 14:44:37 稿源:安徽法院网

  为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7月12日,泾县法院开展第三次“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

  清晨5时,2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整装待发,随着总指挥的一声令下,5辆警车相继驶出法院大门,执行干警兵分四路奔赴各乡镇、县市,形成强大执行攻势。

  王某与某矿业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法院判令矿业公司支付王某工资、通讯费、二倍工资差额、延时工作工资、经济补偿金共计63353元。判决生效后,矿业公司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王某向泾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执行干警仔细阅读了原审卷宗,了解相关案情,第一时间向矿业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紧接着对该公司银行账户和网络资金账户采取冻结措施。随后,执行干警快速找到矿业公司的负责人,告知其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及可能会对公司信誉产生的不利影响。通过几番思想工作,矿业公司负责人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一次性履行全部金额。至此,该起涉民企劳动争议案件成功执结,帮助劳动者拿回“血汗钱”的同时,也起到了助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作用。

  安徽某制造公司在网站上使用已经终止的专利做宣传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公司进行了催告,但该公司仍未主动履行,市场监督管理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王某电话联系,并给予合理的履行时间。然而,王某不予重视,承诺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仍未实际履行。经调查,执行员掌握了王某的住址,并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过程中,考虑到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执行员决定仍给予该公司合理的履行期限,王某亦作出书面承诺。但由于王某心结未解,迟迟未能全部履行。为响应本次“惠民暖企”执行行动的内涵主旨,执行员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经过多次释法明理,终于做通王某的思想工作并再次将其传唤至法院。最终,王某缴纳了余下的罚款,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在本次执行行动中,泾县法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4人,执行完毕案件2起,和解案件8起,执行到位金额165353元。接下来,泾县法院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高效执行、精准发力,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以实际行动提升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李琛)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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