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法院:拖欠货款被执行 法官调解促和解

时间:2023-07-27 16:28:22 稿源:安徽法院网

  近日,天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钱某当场给付货款4万元,双方就剩余货款2万元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2年,郭某应钱某要求,向其提供遥控器导胶。截至2018年6月,经双方结算,钱某累欠货款35.85万元,出具欠条一张。郭某多次联系钱某索要货款无果,将其诉至法院。经该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协议期间,钱某累计还款22万元后,剩余货款13.85万元再无下文。因钱某拒接电话,郭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钱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督促其尽快履行剩余欠款。执行法官沟通中发现钱某有意愿偿还货款,便将双方约至该院调解室内,就还款事宜进行协商。钱某表示自己一直如约还款,但近期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目前仅筹得4万元,难以一次性履行全部货款。郭某了解情况后,念及双方多年合作关系,主动做出让步,要求钱某给付6万元货款即可,余款自愿放弃。随后,在执行法官见证下,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王建萍)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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