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法院:善意执行解难题 柔性执法促履行

时间:2023-08-10 15:26:17 稿源:安徽法院网

  近日,南陵县法院运用灵活执行措施,以柔性执法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时隔三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到位案款80000元,切实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11月,13岁的小东驾驶二轮电动车,与季某某发生碰撞,导致季某某多处受伤,肱骨左胫骨折,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小东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后因小东系未成年人无偿还能力,季某某遂起诉至法院。案件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小东、徐某某、殷某某(徐某某、殷某某系小东父母)赔偿季某某各项经济损失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徐某某方迟迟未给付赔偿款,季某某向南陵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线上线下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徐某某、殷某某名下仅有一套房产,一家老小也全部居住在该房屋内,且该房产上设有抵押,其家庭主要经济生活来源主要靠徐某某在上海务工。

  一边是急需救助的申请人,另一边是经济困难的被执行人,案件执行一度陷入“执行不能”。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目前所各自存在的困难,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到庭协调。一方面,积极引导季某某在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下,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以解决生活之需。另一方面,承办法官灵活运用查封措施,对徐某某名下房产进行保全,并给予其一定时间期限进行筹款,履行义务。

  8月7日,在承办人的不懈努力下,徐某某方主动到庭,如期将赔偿款8万元履行到位,案件顺利被执结。

  执行路上,有绝不手软的强制执行,也有温暖人心的柔性执法。南陵县法院将始终秉持严格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理念,充分考虑每个案件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优化执行方式方法,切实解决群众执行难题。(汤云 黄洁)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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