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法院:柔情执行探视权 延续亲情解疙瘩

时间:2023-08-15 15:15:38 稿源:安徽法制报

  “感谢你们冒着酷暑来回为我的案件奔波,终于让我看到了分别1年多的女儿。”8月3日,定远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探视权案件中,坚持以和解为主、对孩子身心健康及成长有益的原则,以情释法、融情于法,妥善执结一起探视权纠纷案件,在实现申请人探视权的同时,充分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2021年12月,家住定远县炉桥镇的张某和李某因感情不和诉讼离婚。定远法院经过调解,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由父亲李某抚养,协议约定孩子的母亲张某享有探视权,每月探视两次。离婚后,李某却以孩子见到母亲情绪波动较大,影响其学习和生活为由,拒绝张某的探视。无奈之下,今年7月,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对李某进行释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再续亲情。原来,李某担心张某的探视会给女儿心理产生负面影响。为了消除李某的担忧,更为了能彻底解决矛盾,法官现场与张某电话沟通。从通话中,李某也听得出来张某对女儿十分惦记想念。法官又从母亲对孩子存有浓厚、断不了的亲情这个点切入,让双方换位思考一下,并告知李某,虽然其与张某已离婚,但从法律、亲情方面来讲,张某永远都是孩子的母亲,有探视和关爱孩子的权利。8月3日,法官再次将双方当事人约到该院进行协调。最终,在法官耐心劝说下,李某逐渐放下内心的积怨,同意让张某先通过微信视频与女儿见上一面。看到张某见女儿时脸上露出无比幸福的笑容,法官心里也是暖暖的。最终,双方就探视权问题达成了和解,李某保证以后不会再阻拦张某探视。至此,这起探视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通讯员 丁岚)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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