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法院:为企发展护航 多地奔波冻结债权

时间:2023-08-17 14:55:29 稿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先后辗转苏州、南京两地,将被执行人某劳务公司对第三方享有的应收账款在65万元范围内予以冻结,为后续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2021年12月,宁国市某劳务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向宁国市某建材公司采购混凝土板。签订购销合同后,建材公司依约发货,但劳务公司在支付完首付款后,剩余货款迟迟未能结清,经催要无果,故而成诉。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劳务公司给付建材公司货款、违约金等合计6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劳务公司未按时履行法定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阶段,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该劳务公司基本账户已被多家法院冻结。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执行干警判断该劳务公司很可能发生经营困难而债务缠身,决定从货物最终流向入手寻找财产线索。在向申请执行人建材公司核实后,确定了劳务公司系将案涉混凝土板发往苏州、南京的几处建筑工地。随后,执行干警便驱车前往位于苏州吴中区的一处建筑工地。据项目部负责人称,该工地确实有使用案涉混凝土板,劳务公司实际负责人万某也确实在该工地做相关业务,但因其公司资质不够,相关分包合同系与另外一家公司签订。由于相关货款并非支付给本案被执行人,故该工地无法完成协助冻结义务。

  执行干警又马不停蹄赶往另一处“工地”,却发现此处公寓楼已投入使用,施工单位也早已撤场。经多方联系,施工单位即苏州某建设公司表示,当日暂不能核实是否有未付工程款。考虑到结果的不确定性,执行干警立即赶往南京寻找另一案涉工地——南京江宁区某工地项目部,却得知与施工方所签订合同的也非被执行人。就在案件办理陷入僵局时,苏州那边传来的反馈结果让本来棘手的案件有了转机。

  事不宜迟,执行干警再次赶到苏州,在释明身份和简单介绍案情后,苏州某建设公司表示确实有工程尾款未支付且基本可以覆盖本案执行标的,且负责人表示,一旦最终决算结果出来后,将会按照相关金额进行付款。随即,执行干警向协助义务人送达相关冻结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告知相关法律风险及后果。至此,被执行人在第三方享有的未到期债权被冻结,为后续执行款的提取工作争得先机,为急需回笼资金的企业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汪伟)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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