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法院:“活封”让执行有温度、企业有出路

时间:2023-08-31 15:42:49 稿源:安徽省滁州中院微信公众号

  “真是多亏了法院,给我们这些租户寻到出路,不然这些设备就要白白丢弃了!”

  8月29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海燕亲自动员部署、现场督导,在促成一起涉企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后,一名案涉厂房的租户激动地说道。

  2022年12月,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滁州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制造公司)支付滁州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安装公司)厂房建造工程款429.55万元及利息。2023年6月,因机械制造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建筑安装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拍卖案涉厂房并就拍卖款优先受偿。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实地走访案涉厂房,了解到该厂房不仅由机械制造公司使用,部分厂房还被分租给几家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一旦拍卖厂房变现不仅会让上百名员工下岗,还会让多家企业利益受损,其中一家机动车检测企业更将损失价值400万元的设备。

  “兑现胜诉企业权益不能僵化地一封了之,要注重市场主体和营商环境,‘放水养鱼’灵活采取‘活封活扣’方式,保住企业赖以生存的经营场所,尽最大可能维持企业的‘造血’功能,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实现双赢。”在一筹莫展的承办法官向院党组汇报该案件情况时,周海燕当即作出指示。

  吃下“定心丸”后,承办法官当即开始重新研判案情,并积极联系当事人,商讨“活封”方案。然而,建筑安装公司对“活封”方案仍是顾虑重重,担心自己的权益会化为泡影。

  了解到案件的“症结”后,周海燕认为案件的“出口”在于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于是实地走访案涉厂房,并当场组织双方协调。执行行动现场,周海燕对机械制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释法析理:“‘活封’对你们双方来说就是案件的‘最优解’,但想要通过‘活封’救活企业,就要让申请执行人看到你们的诚意,让他们心里有底。”在推动和解过程中,法院利用产业利好政策,鼓励企业筹资分期还款。最终,机械制造公司表示愿意分期偿还,并于当日支付150万元案款。见此,建筑安装公司也“松了口”,表示理解被执行企业所面临的困境,同意分期执行的方案。至此,这起涉企案件取得了阶段性成功。

  当天,代表委员全程见证执行后表示,本次行动突出“一次有效执行”,不仅以强力执行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以善意执行让被执行企业“枯木逢春”,让租借厂房企业“化险为夷”,以实际行动践行“公正与效率”,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近年来,琅琊区人民法院持续深入服务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用经营性资产“活封活扣”措施,刚柔并济平衡执行双方当事人利益,尽最大可能维持企业的“造血”功能,以最小成本、最低代价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法院执行更有温度、更有质量。(葛荣荣)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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