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法院开展“惠民暖企”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会
8月14日,霍山县人民法院开展“惠民暖企”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会,共向12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共计16万余元现金。当天下午,12名申请执行人联合赠送了一面锦旗以表感谢。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于2023年1月入职霍山县某酒店管理公司。该公司于3月11日进入停业装修状态,拖欠其工资款未予发放。王某某遂向霍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经仲裁委主持调解,双方解除劳动关系,霍山县某酒店管理公司一次性支付工资款1.95万元。但该公司并未按约履行义务,王某某于8月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另有其他11名被该公司拖欠工资款的员工也通过劳动仲裁后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涉案资金共计16万余元。
因该起系列案件涉及员工工资,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该公司财产情况,但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眼见这条路行不通,执行法官决定驱车前往南京市查找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在表明来意之后,执行法官向其阐明利害关系,耐心做起思想工作,表示其所拖欠的员工工资数额不大,给付压力不重,不能因为这件事影响到个人诚信和公司的经营。但张某始终不为所动,执行法官见状决定将其拘传回法院,并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会面临的罚款、拘留等后果。
眼见动起真格,张某的态度有所松动,在返程的路上主动打电话联系家人朋友,将全部案款筹齐后打入法院执行账户,该起系列案件得以妥善化解,12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王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