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法院:赴百里活封场地 善意执行促双赢
时间:2023-10-08 14:52:56 稿源:滁州日报
近日,天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干警奔赴百里前往江苏省泰兴市,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又耐心做申请人工作,为被执行企业保留必要经营场地,做到“放水养鱼”,不仅有效保证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帮助了被执行企业渡过难关。
2012年始,江苏某建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张某购买玄武岩石材,截至2021年8月,该建材公司共欠张某货款111万余元。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获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建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建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督促其限期履行义务。经查,该建材公司尚有厂房可供执行,天长法院遂决定采取相关措施。建材公司得知厂房可能被查封,称厂房被查封会彻底中断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现阶段已将厂房做抵押,积极筹钱盘活公司。考虑到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尚可,执行干警决定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灵活执行。通过与双方深入沟通,希望张某能体谅建材公司难处,同意分期付款,也希望建材公司拿出诚意,先行支付一部分欠款。
最终,在执行干警调解下,建材公司当场支付部分款项,双方就余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建材公司保住了厂房,得以继续生产经营。(陈思雨)
编辑:杨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