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法院:快速出警 现场搜查 促案执行完毕
“你好,法官。我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了!”近日,泗县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人提供的举报线索,经快速出警、现场搜查,成功执行完毕该起案件。
2019年6月,纪某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与相对方向驾驶三轮电动车的万某相撞,该起事故造成纪某左胫腓骨上段开放性骨折。事故双方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问题发生争议,纪某来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万某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纪某各项损失共计一万六千余元。在判决生效后,万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纪某来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对万某名下财产发起线上查控,经查控,发现万某名下仅有少量存款已予以扣划。执行干警多次前往万某住所地进行调查,均未能发现万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在将执行进展信息详细告知纪某后,纪某表示无法提供万某有效财产线索,后经纪某同意,该案终结本次执行。
10月9日,纪某向泗县法院执行局提供线索,反映万某有大量小麦存储在家中,其已经具备履行能力,请求立即前往万某住所地开展执行。接到该举报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万某住处开展执行。在执行现场,万某仍旧顽固不化,坚称自己没有能力支付赔偿款也没有所谓的粮食存储在家中,然而在经过现场搜查后,发现万某家中一偏屋内存储着大量粮食。执行干警于现场对万某进行批评教育后,决定依照万某未履行的赔偿款数扣押同等价值的粮食。见执行干警动起真格的,万某服了软,表示愿意支付赔偿款,但是因存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赔偿款,希望以部分粮食抵付不足款项。
经与纪某耐心沟通,执行干警做通其思想工作,纪某同意了万某提出的履行方案。在执行现场,万某将一万余元支付到纪某,经执行干警组织现场称量后,将与不足款项等值的粮食交付到纪某,该案成功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