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法院:分手拖付抚养费?温情执行促履行

时间:2023-10-23 16:52:08 稿源: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徽州区法院执行完毕一起抚养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小明的财产及收入状况进行查询。经调查,被执行人小明现年22岁,与父母同住,无稳定的工作,其名下也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

  考虑到抚养纠纷案件的特殊性,承办法官立即转换思路,采取上门办案的方式,对小明及其父母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抚养子女的法律法规以及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劝其放下情感纠纷,不要因为抚养费的问题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小明的母亲当场将4200元抚养费通过微信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小红。同时,被执行人小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今后一定会按照协议内容及时履行法律义务。至此,案件圆满了结。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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