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法院:借款合同起纠纷 法官耐心促案结
时间:2023-12-06 19:17:21 稿源:安徽法制报
近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通过对案情的准确把握及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案件顺利执结。
2016年,张某(化名)因开办企业需要资金周转向李某借款8万元,并约定一年偿还无利息。到期后,经李某催要无果,今年起诉至烈山区法院。调解书生效后,张某未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的多次沟通了解到,双方关系一直很好,只是因被执行人企业创办不顺利,才导致无法偿还借款。于是承办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多次约到法院,面对面沟通,被执行人表示“不是我不想还钱,在我困难的时候是李某帮助了我,现在我愿意打工慢慢还钱”,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在该案中,承办人在查无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后,并没有简单地向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措施,而是通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发现双方当事人并未“剑拔弩张”,被执行人确有实际困难,但也愿意打工按时还钱,最终在承办人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案件顺利执结。(盛金旭)
编辑:徐晏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