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法院:逃避执行拒还款 司法拘留强惩戒

时间:2024-01-11 16:28:54 稿源:南谯区人民法院

  “张某,你作为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对你拘留十五日!”。1月9日,南谯法院对一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2022年11月,张某经营砂石料缺少周转资金,向李某借款3万元。因双方是朋友关系,李某便以现金形式借给张某3万元,但此后张某迟迟没有还款,李某多次向张某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该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书生效后张某支付了李某部分欠款后,对剩余款项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予以履行,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联系被执行人张某,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张某谎称自己在外打工,一直拒绝见面,企图逃避法院执行。近日,执行法官得知张某正在家中,便立即前往张某居住地,找到张某,但张某态度强硬,仍然拒绝履行义务。鉴于张某的拒不履行行为,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拘传措施。

  法院执行局调解室里,执行法官从法理、情理等角度向张某做思想工作,同时对张某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训诫,并告知其如仍拒不履行义务可能会带来的法律后果,但张某始终置之不理。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处罚。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南谯法院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善用尽用各种执行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对拒绝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等措施,努力将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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