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法院:交叉执行解民忧 九年旧案终执结

时间:2024-01-25 15:41:48 稿源:安徽法制报

  1月22日,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仅用两个月时间高效执行完毕一起异地交叉执行的陈年旧案。

  2014年,申请人骆某父亲与被执行人王某双方发生交通事故,申请人骆某父亲当场死亡,后经芜湖市三山区法院审理此案,判处王某和挂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赔偿骆某3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骆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芜湖市三山区法院拍卖肇事车辆仅赔付3万元,余款一直未赔付到位,由此开启了长达九年的执行之路。

  执行法官在接到案件后,仔细翻阅卷宗知悉该案历经九年都未能执结,无疑存在巨大难点,跟原执行法院沟通,了解到挂靠公司是“空壳公司”,难以执行,只能在被执行人王某身上寻找突破口。随后执行法官上门走访了被执行人王某,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且该60平方米的房子住了四代6口人。考虑到实际情况,为避免“执行一个案件,搞垮一个家庭”的情况发生,执行法官深知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这条路是行不通的,必须改变执行思路。

  次日,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义安区法院,告知申请人法院走访所了解的情况,同时从情理法三方面对被执行人做工作,使其认识到自身错误,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13万元,申请人放弃其他权益。考虑到被执行人王某家庭情况确实无法立即支付上述款项,法院遂给被执行人提供了一个月的履行宽限期。1月22日上午,被执行人王某在法院执行人员见证下,向申请人骆某支付了上述全额款项,该案至此顺利执行完毕。(王桂姣)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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