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法院:民工受伤索赔难 法官调解促案结

时间:2024-03-19 09:45:21 稿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倾力调解,一起民工受伤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圆满执结,受伤民工获得了赔偿。

  原告刘某与被告吴某系同村村民。被告吴某系从事建筑工程的小包工头,原告刘某受雇在被告吴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上工作。2023年2月11日,原告刘某在为被告吴某承包的工程进行施工时,从高处不慎跌落,致原告刘某受伤。原告刘某受伤后,入院治疗月余,其伤情经某司法鉴定所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对簿公堂。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吴某赔偿原告刘某各项经济损失98470.43元。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吴某以各种理由未履行赔偿义务,无奈,原告刘某向法院申请对被告吴某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尽快履行赔偿义务。被执行人吴某认为刘某不该将其告上法庭,自己当了被告在乡亲们面前丢了颜面,因此,拒绝履行赔偿义务。

  执行法官考虑双方当事人不仅是同村村民又是老邻居,为了避免“执行一案,两家结怨”的局面出现,决定从调解入手,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邀请到一起,从情、理、法多角度释法明理、耐心开导,最终打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两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当日,被执行人吴某支付给刘某赔偿款6.5万元,刘某放弃了余款。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聂涛)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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