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法院:倾力执行 为“良心包工头”解忧

时间:2024-04-15 15:36:56 稿源:安徽法治报

  “全部执行到位了,我垫付的钱全部要回来了!真的特别感谢你!”3月27日上午,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申请人冯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起自己的案件执行经过,激动之情溢于言表。接到来法院领取案款的通知,冯某早早地定制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以表达自己的谢意。

  据悉,冯某还是位“良心包工头”。前些年,六安某地项目工程由某房地产公司开发,被告工程承包人张某美将案涉项目分包给了原告冯某,双方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工程完工后,原告与被告进行结算,张某美尚有18.2万余元劳务工程款未予支付。劳务工程款未结清,冯某只得先行垫付工人工资。此后,冯某在与张某美多次协商剩余劳务工程款支付事宜无果后,无奈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美于期限内支付冯某18.2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张某美并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冯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中,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张某美送达了执行文书,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线上查控和线下调查,但张某美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此外,执行法官在研判案情中发现,张某美虽然在该院仅这一起执行案件,但在其他地区还涉及数十起案件,案件执行必须加强力度和加快进度。

  为了尽快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敦促被执行人张某美履行义务,执行干警数次通过电话耐心与张某美沟通,并严肃向其释明继续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2023年11月,执行法官顺利传唤张某美至法院与被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张某美承诺了分三次全部履行完毕,最终,双方在法院达成执行和解。

  然而,事情并未止,被执行人张某美在此后还款中有时拖拉,有时筹款不及时,执行法官每每在收悉情况后,总会再度联系张某美,敦促其要积极面对、诚实守信。在4个月的时间里,被执行人张某美分期履行了全部案款。至此,案全部履行完毕。(通讯员 胡月圆)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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