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时间:2018-03-20 07:30:27 稿源:

  被执行人:张学华,女,汉族,1965年8月31日出生,住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分路口镇枣树村长岗组。身份证号码342421196508312445。

  执行标的:本金人民币22万元及利息。

  举报电话:0564-3360331

  联系人: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张军

  悬赏期限:2018年1月23日—2019年1月22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学华下落或财产线索并被本院找到或控制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如执行到位,另按到位款项10%比列兑现奖励。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理由: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李爱国与被执行人张学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因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执行悬赏公告。

  二O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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