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出击擒"老赖" 淮上法院"江淮风暴"夏季统一行动再发力

时间:2019-07-12 10:42:15 稿源: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7月11日早晨5:30,淮上区人民法院再次集合精干警力19名,出动警车5辆,向一批长期难以推进的执行案件的17名被执行人发起了强势出击。

  被执行人张某某是淮上区沫河口镇的一名包工头,长期承揽小型建筑施工业务, 2012年7月承包某工程时,向曹某某经营的窑厂购买大量红砖,双方口头约定,每运送10000红砖结算一次。但是直至曹某某将360000块红砖如数送至张某某指定的地点,张某某以工程款未收回为由,拒不向张某某支付价款。

  曹某某无奈之下向本院提起诉讼,在胜诉判决生效后向本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申请,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其财产状况进行查询,但未发现张某某名下足额可供执行财产,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执行法官依法每6个月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一次查询,持续跟进后续执行工作。近日接到申请人报告称张某某又在承揽工程,且已经购置物料进入施工阶段,具有清偿债务的财产能力。执行行动小组对该案进行研判后,对线索进行走访核查,将张某某列为本次行动重点目标。为一举突破张某某心理防线,为快速执结案件创造条件,行动小组不到6点就扑到了张某某住所,将张某某堵在了家中,顺利将其传唤到案。

  被执行人赵某某于2011年9月23日和2014年3月10日以船舶运营为由两次共计向申请人周某某借款60000元,约定月息1分五厘,并出具借条两张。但借期期满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申请执行人多次向赵某某主张债权无果后,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审理认为双方借贷关系合法成立,赵某某依法应当偿还借款本息,遂判决赵某某给付周某某本息合计61568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赵某某,但赵某某拒不到院接受调查,此前集中行动中也曾到其住所进行传唤,但因其有早起外出习惯,未能将其传唤到案。本次行动前,行动小组将赵某某列为重点目标,从院内出发后第一站直扑其住所,将尚未起床的赵某某成功传唤到案。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进展顺利,取得了丰硕的战果,共传唤被执行人7人到院,在凛冽的执行攻势面前,5个案件的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威慑,履行了给付义务,实现到位执行款290195.84元,相应案件顺利执结;对不能认清形势,依然心存侥幸的1名被执行人,果断决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姚俊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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