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一波三折” 被执行人“ 无处可逃”

时间:2019-10-15 08:41:51 稿源: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近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接到池州市贵池区公安的通知,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在九华山,住在九华山中心大酒店里。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出击接应公安将该被执行人带回。

  2017年12月1日翟某某与申请人签订了管桩供应买卖合同,被执行人在申请人这里采购了151万多元的管桩,后经多次催讨仍欠60万元的货款,2018年11月申请人向贵池区人民法院起诉,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2019年4月申请人向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法院在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告知其拒不履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翟某某摄于法律的威严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后一直未按协议继续履行。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与其打电话沟通后续还款事项时,被执行人打电话忽悠执行干警继续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知道其心里想法,将其信息报给公安布控。国庆期间,翟某某以为执行干警在家休息便到九华山旅游。奈何被公安查控到案,法院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被执行人翟某某摄于法律的威严,全部履行完毕,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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