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铜官区:以物抵债强制交付

时间:2019-12-20 12:19:52 稿源:安徽法制报

  案件的借款人铜陵某铁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面对法院的生效判决拒绝履行给付义务,后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以物抵债协议,铜陵某铁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允诺将其所有的轴承设备作价144万元抵偿给申请人王某。

  但执行中,该公司拒绝交付抵偿财产,12月12日,铜陵市铜官区法院组织搬迁人员进入铜陵某铁路装备有限公司厂区,对已被法院查封的设备清点造册,并办理移交手续,在执行法官的现场监督下对厂区内抵债设备全部搬迁交付。(张雪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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