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肥西县法院:果断出击 开展强迁行动

时间:2020-07-03 08:58:51 稿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行某支行与合肥某公司、李某某、张某某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合肥市中院终审判决合肥某公司偿还工行某支行本息共计9370971元,李某某、张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各被告一直未履行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合肥市中院指定肥西法院执行。执行期间,因原申请人转让债权,申请人变更为杨某某。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财产查询得知被执行人合肥某公司在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工业聚集区有一处工业厂房及一宗工业用地,于是对该厂房及地块进行查封并计划对其进行拍卖。但经过现场调查,执行法官程前军发现该厂房已被案外人娄氏三兄弟占用,厂房内堆满了杂物,且该厂房地块与其他地块相连,现场无明显界限进行区分,以上情况对拍卖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难。对此,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对占用该厂房的娄氏兄弟释法明理,要求其搬离此处并张贴了公告,但娄某某等三人对此一直置之不理,依然我行我素。对此,执行局经过周密部署、果断出击,于2020年7月1日上午开展强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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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事开头难,当执行干警来到该处厂房时,娄某某等人一开始态度强硬,不愿轻易搬离,执行法官黄邓明在沟通无效后当即对其下最后通牒:“要不你自己搬,要不我们强制搬迁”。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面对装备整齐的执行干警,娄氏三兄弟态度逐渐缓和,请执行法官再给一段时间让其自己主动搬离。执行法官见其心里动摇,趁热打铁,继续做其思想工作。经过一番交流,娄氏兄弟终于同意立即搬离,并主动跳上装载车将厂房内的杂物运出。在隆隆的车轮声中,执行干警一边搬运厂房内的物品,一边请来国土局的工作人员按照产权证对该地块进行边界划分,为下一步厂房拍卖打下基础,案件执行工作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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