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山:共同经营起纠纷 执行和解冰释前嫌

时间:2020-09-04 09:50:58 稿源: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9月1日下午,在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内,因债权纠纷多次对簿公堂的合作伙伴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许某当场偿还申请执行人饶某70000元,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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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与许某系夫妻关系,一直从事塔吊租赁义务。2011年起,饶某与张某共同经营塔吊业务,由张某负责对外出租,将出租租金与饶某按照出资比例收益。后经双方对账,张某确认尚欠饶某塔吊租金113125元,并向饶某出具欠条两张。欠条到期后,饶某多次催要未果,将张某、许某诉至雨山法院。2019年4月,经法院主持调解,张某、许某确认尚欠饶某111541元及利息,并同意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调解书生效后,张某、许某一直未主动履行,饶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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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张某、许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依法查封了两人名下的房屋,并督促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夫妻俩均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由于目前受疫情影响,塔吊业务经营困难,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支付完毕困难较大,希望法院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执行干警遂将双方召集在一起耐心劝导,指出双方本系合作伙伴,应互谅互让,并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同意先付饶某70000元,余款在约定期限内付清。9月1日下午,在雨山法院执行接待室,张某、许某将70000元现金交给饶某,案件顺利执结。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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